国家有关法规关于对招标程序法定时限要求的规定汇总表
2009-10-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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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有关法规关于对招标程序法定时限要求的规定汇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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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投标法 |
原国家计委等7部委12号令
(评标办法) |
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27号令
(工程货物) |
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30号令
(工程施工) |
商务部
13号令
(机电国际) |
1、 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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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当的投标有效期 |
适当的投标有效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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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资格预审文件发放、出售的时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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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于5个工作日 |
不少于5个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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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招标文件开始发出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期限:(招标文件公告期) |
不得少于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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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少于20日 |
不得少于20日 |
不得少于20日,大型或成套设备不得少于50日 |
4、 招标文件发放出售的时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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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于 5个工作日 |
不少于5个工作日 |
同公告期 |
5、 招标人对已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时限 |
开标日15日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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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标日15日前 |
6、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质疑或修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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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截止前 |
投标截止前 |
开标日5日前 |
7、 开标记录网上备案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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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标后2日 |
8、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时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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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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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、 评标公示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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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标结束后7日 |
10、开标和定标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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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,如须延长应征得投标人同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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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、确定中标人的时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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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提出评标报告后15日,最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30个工作日 |
一般提出评标报告后15日,最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30个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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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、招标人向主管部门报告时限 |
自确定中标人起15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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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确定中标人起15日内 |
自中标通知书15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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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、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限(同时通知未中标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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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无质疑,公告后3日 |
17、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限 |
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|
中标通知书发出30个工作日内 |
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 |
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 |
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 |
18、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时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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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定合同后5个
工作日 |
签定合同后5个
工作日 |
签定合同后5个
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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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2002年4月2日国家计委财政部通知要求,投标保证金应当于定标之日起7日内退还未中标人